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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各县直有关单位、乡镇负责人、经办人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副主任胡今起、县政府副县长洪建坤、县政协副主席程灶平莅临会议并做了讲话。
交办会上,洪建坤副县长总结了2004年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情况,对2005年各单位的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首先是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化认识,办理建议和提案的过程,就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过程;其次是要从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深化认识。办理建议和提案,正是广泛听取和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一环;第三是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化认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办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要认真学习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要规范办理工作程序;要坚持依法办理,要遵循法定的程序,不得超越法定的职权范围,更不能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或肆意违法;要不断创新办理方式。
三是抓好重点,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注意研究和把握事关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对涉及旅游经济发展、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提案,要深入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要集中力量办好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县政府确定承办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总数在5件以上的部门和单位为重点承办单位。各重点承办单位要根据建议和提案的内容、数量和难易程度,制定好办理工作计划,明确办理工作责任,对一些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当然,承办数量相对较少的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把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解决好、答复好。
四是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督办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要坚持领导亲自督办。县政府已建立对建议和提案的督办制度,各承办单位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督促检查制度。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负全责,对建议提案有关本系统全局性的问题要亲自督办。对于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承办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督办措施。要认真开展视察督办。今年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领导将领办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并适时邀请部分代表和委员,对重点承办单位进行视察,了解情况,推动办理工作。要继续加强跟踪督办。对正在办理或列入规划的建议提案,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督促,一件一件地抓好落实。凡是在办理中提出了措施、落实了资金或纳入了计划的建议提案,要言而有信,抓紧落实。县政府办督办科要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办理情况。
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81件,分别交由26家承办单位办理。
会上,还听取了县建设局、交通局就2004年度的办理工作所作的经验交流发言。
(县政协提案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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