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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黟县政协机关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协党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及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协党组的决议,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县政协机关行政负责人完成县政协党组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人民政协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金融、法律和市场经济知识。
三、对机关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按时缴纳党费,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机关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配合机关行政负责人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
七、根据县直机关工委和县政协党组的部署,安排县政协机关全年党建工作,开展有关活动,总结并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八、配合机关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的教育、考核和评议工作,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组织党务工作,认真学习党的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增强进取意识,积极主动地完成党务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县政协机关各项工作中应有的作用。
十一、完成县直机关工委和县政协党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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